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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贺兰县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24 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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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

——在贺兰县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

刘  勇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贺兰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银川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任务。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委以坚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上率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党的各项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县纪委监委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始终突出政治监督,以抓铁有痕的决心,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定有力。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党委、区市纪委全会精神,压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总体布局,细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县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对相关工作多次进行调研指导,4名县委常委带队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年扎实做好“六稳”“六保”等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发送督办函213份,整改问题1217个,对落实重点任务不到位、延误工作的16名干部追责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狠抓巡视巡察整改,建立县级领导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责任制,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探索推行“三段六联”工作法,抽调纪检、组织和巡察力量,对市委九至十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中期督导和末期验收。组织实地督查58次,点名道姓通报单位16个,向11名县级领导印发整改提醒函,约谈24名相关责任人,清退违规资金560余万元,有力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

  (二)不断厚植为民情怀,以一刻不停的韧性,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始终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县委办、政府办监督力量,对全县各职能部门,各乡镇村、社区、学校、公共场所、园区企业等领域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发送督查通报48期,督办函96份,督促整改问题721个。对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10人,组织处理87人,有力推动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县域内新冠确诊病例“零发生”。全程紧盯环保问题整改。对标县委环保工作安排部署,聚焦区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日常督查,发送督办函32份,督促整改问题60个。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出现的26个单位53人进行约谈,问责4人,切实压紧压实环保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紧盯隆源村、广荣村整体脱贫出列和65户19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持续开展日常监督20余次,整改问题276个。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对122户兜底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实地走访,督办整改问题38个。对近3年问题线索全面起底,共梳理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26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有力保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推进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暗访督查、12345举报办理跟进、电视问政督查落实等方式,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15人。危房改造提升、农民工工资保障、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改善等一批长期困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农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问题清查整治,督促拆除违规建筑14处,没收23处,坚决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持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聚焦扫黑除恶常态化,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传销、二手车经营、黑车营运等23个问题,及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整改。专项斗争中对不履职、不尽责的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问责28人。督促9个行业部门建立完善制度28项,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堵塞了漏洞。

  (三)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以“严”的主基调,确保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整合办案力量,持续攻坚“清库存”。打破区域和分工限制,统筹委机关、乡镇及派驻办案人员,实行协作区办案机制,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重点问题线索,倒排核查工期,坚持每周督办、每月通报,压茬推进,确保“清”的效率和“办”的质量。全年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65件,处置量居全市六县区之首,立案8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同比下降33.87%和24.14 %。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狠抓办案质量不放松,案件质量互查互评在全市排名第一,受到市纪委监委通报表扬。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62人次,同比减少11.62%。其中,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问责等571人次,占总数的86.3%;第二种形态党纪政务轻处分73人次,占11%,实现了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有效发挥。对9名处分或问责影响期已过且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出具证明予以提拔使用,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专项行动,强势打击诬告陷害行为。采取“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案件主办人”的模式,开展“1+1”信访举报“回头看”,与64名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实名举报人逐一见面,及时跟踪反馈、寻症化访,并取得实效。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问题线索6件,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人。及时召开澄清正名反馈会,对12件14人不实举报问题进行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为干部撑腰鼓劲。强化以案促改,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对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坚决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切实推进以案促改。组建廉政宣讲团,精选30余起典型案例在县乡村三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发现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21个,及时督办整改,追回执行不到位资金73.5万元。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主动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105人次,帮助卸下思想包袱,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坚决纠治“四风”问题,以坚如磐石的决心,确保干部作风持续向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防止反弹回潮。全面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聚焦6个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面清单,严肃查处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等作风突出问题4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问责43人,约谈216人次,推动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开展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办整改问题34个,对整改不力的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对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流动较大的20个单位2018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7个。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节前提醒,严肃查处收受他人礼金、财物等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5人,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开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深入全县职工食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健全配套制度。全力助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以问题起底、督促整改、完善制度等有力举措助力“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对8个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不平衡等问题21个,对推诿扯皮、虚假整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4人,用实际行动推动全县干部作风不断好转。

  (五)扎实推进日常监督,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监督专责作用充分发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督促全县65个党组织梳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查找问题486个,明确责任落实措施1308项。创新开展“一函两清单”,通过季度对账、半年抽查、年度销号的方式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21人,约谈54人,确保“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一函两清单”压实主体责任获评2020年度全区纪检监察特色亮点工作。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县委中心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修订《贺兰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严格审核回复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重要表彰等党风廉政意见149件3793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等意见67人次。聚焦“关键事”,把区市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和县委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推动落地见效;聚焦“关键人”,开展“关键少数”、重点群体等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约谈19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问责41人。通过全方位监督,让干部习惯在监督和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聚焦“关键点”,紧盯要害部门、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空间较大、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结合线索核查开展不间断督导,对下发的67份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开展2次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提升派驻监督实效。聚焦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突出对驻在单位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干部作风、重大财务支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事项的贴身监督,力争日常监督全覆盖、无死角。适时召开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及时“把脉”“问诊”,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210次,约谈37人次,督促整改问题150个,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六)忠诚坚守使命担当,以自我革新的勇气,确保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坚持把“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作为推进自我革新的重中之重,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开展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提升“三大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上台授课、示范培训、互查互评、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抓落实能力等“七种能力”,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2020年共组织集体学习50余场次,业务知识测试4期、专题辅导6次。《规范检举控告秩序、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水平》调研报告成为22个县区纪委中唯一获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优秀奖的调研报告。严格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扎实开展“制度建设规范年”活动,分类梳理各项制度66项,宣布失效废止12项。新制定县纪委监委内部管理制度10个,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办案安全各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全年共开展安全排查5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4个,进行谈话体检1461人次,取消不适宜谈话60人次,开通绿色通道2次,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质效。全面完成了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点工作,成立协作区,对办案人员变动频繁的乡镇(街道)纪(工)委通过“手把手”带新人、“肩并肩”核线索、“点对点”评质量等以案代培方式,确保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水平快速提升。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处置问题线索265件,给予组织处理107人,立案44件,党纪政务处分46人。

  各位委员、同志们!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果,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纪委监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体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无私奉献、扎实苦干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区市纪委和县委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从落实主体责任来看,县域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递减,管理教育党员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有落实上的“温差”;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还比较艰巨,群众不实举报多的“老大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政治生态仍需进一步净化。从落实监督责任来看,贯彻“三不”一体推进统筹联动不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建设不平衡,制度建设、预防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仍需进一步做实;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创新监督不够,派驻监督的“探头”“前哨”作用发挥不显著。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银川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为我们做好今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围绕“十四五”时期的总体目标,提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为我们今年总体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奋力开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启航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力协助县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和区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把握“国之大者”的政治自觉,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使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县域治理需要,永葆初心使命,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坚持使命引领,强化政治监督,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主动对标对表,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意见要求,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学习上搞形式、落实上走过场、执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举措上跑偏走样的人和事,用铁的纪律确保“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

  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区市县党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紧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紧盯自治区、银川市重点工作安排和我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强化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做到真改实改、应改尽改;强化对县乡党委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以严明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强化对规范政商交往意见的落实,开展企业走访调研,畅通企业诉求快速解决渠道,严格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牢固树立人民立场,关注民生福祉,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促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加强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持续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落实扶贫政策的稳定性,推动巩固发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扶贫资金流转、扶贫项目运行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把财政资金、工作精力用在老百姓所需所盼上,切实维护脱贫攻坚胜利的政治效果。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完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督促相关部门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低保救助、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的“保护伞”。督促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村级党风廉政质询工作,对质询整改情况跟踪督导、评估实效,不断提升行政村党风廉政质询工作实效。

  (三)持续推进“三不”一体机制,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以严查处形成“不敢腐”的高压震慑,以强监督织密“不能腐”的制度铁笼,以重教育涵养“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彰显“三不”整体贯通和“三不”叠加效应,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刻不停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富集、权力集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查“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严查政法系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问题。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一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领导干部,查处一批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查处一批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评标专家,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行政监督部门和监管人员,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创业环境。探索为各责任区配备案件查办评查专干,全程做好案件线索查办的审核把关工作,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严到底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坚持重点案件“一案一总结”,实行典型案例个案通报,同类问题集中通报,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深层次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扩大以案促治的政治效果。统筹“四项监督”结果运用,认真分析查找反复出现、普遍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补齐制度机制上的短板漏洞。推动健全基层“小微权力”权责清单和流程图,让村(社区)干部“按图施工”、群众“照单监督”。

  一以贯之深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测试、微信“云宣教”、廉政短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日常廉政警示教育。持续发挥好廉政宣讲团作用,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及新任务,通过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结合县乡换届,充分利用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大会、冬季党员轮训等时机,加大对新任职乡村干部法律法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正风。

  (四)精准聚焦作风建设,推动以上率下,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准施治,推动全县上下形成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不手软。对贯彻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表现扭住不放、精准施治,防止不良习气成风成势。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整治督查检查考核、精文减会、微信工作群等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把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长期监督任务,严查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遏制浪费国家资财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在改进作风上不松懈。加大干部作风整治力度,围绕农村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落实、服务保障民生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严肃纠治干部脱离群众、不求实效以及口号与行动不一致、服务与职位不匹配,推进县委工作部署上“三不为”、散慢拖等行为,坚决防止贯彻上“短半截”、推进上“慢半拍”、落实上“差半步”的问题。充分发挥“电视问政”“12345”市民热线作用,查找、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

  在激励担当上不停歇。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不断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坚决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务实苦干的干部撑腰鼓劲。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警惕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对随意问责、滥用问责等行为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教育引导、跟踪回访。持续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诬告或失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帮助干部消除顾虑,甩开包袱,轻装上阵,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激发干事创业新作为。

  (五)做实做细监督工作,突出融合联动,着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落实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细则,把监督工作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让干部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监督氛围。

  着力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认真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意见,促进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备等方面贯通联动。组织力量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坚决杜绝各种问题反弹回潮。大力实施《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实施办法》,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强化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把整改落实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充分发挥日常监督的作用。坚持把监督融入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推动监督融入日常,严在经常。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坚持运用“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定《贺兰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每季度开展上级纪委与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谈话,增强监督实效性。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探索运用面对面“同志式”谈心谈话方式处置一般性问题线索,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纪法情理贯通有“温度”。

  建立完善乡村监督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年”安排部署,持续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推动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纪(工)委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村(社区)监督网络,将特约监察员的社会监督向神经末梢延伸。加强对村监会的监督指导考评,加大对村务决策、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村务公开以及村“两委”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开展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打造一批“清廉乡村”,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着力提升派驻监督的实效。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紧盯驻在部门选人用人、审批项目、分配资金、行业监管等权力运行环节实施近距离、贴身式监督。及时向驻在单位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健全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坚持月度汇报、季度分析、年终述职,落实通报重要情况、共同研判政治生态、重要工作督办等制度,不断加强派驻机构履职能力,真正当好“探头”“前哨”和“常驻巡视组”。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压锤炼,着力提升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和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着力建设具有纪检监察鲜明特点的机关文化。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接,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依法依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监委专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丰富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勤学苦练强本领。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全员培训,切实提高贯通纪法、衔接司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加大对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畅通内外交流渠道,让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培养锻造干部的“熔炉”。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出台的制度进行全面评估,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强化制度执行力,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行案件查办月通报制度,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和质效。

  驰而不息转作风。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制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度,推动“刀刃向内”的自我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健全集体研判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查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2021年各项工作已经明确,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市纪委监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展现新面貌、激发新活力、实现新作为,努力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会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四个亲自”:指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三段六联”工作法:指紧盯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三个重要时段,通过“联促、联谈”压实整改责任,“联查、联督”提升整改质量,“联审、联晒”评估整改效果,层层压实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多方协作效力,促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3.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5.“四风”问题: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6.“两个责任”: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7.“一函两清单”:指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要求,向各级党委(党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函告书,建立“一把手”季度汇报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

  8.干部“七种能力”:指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

  9.换届纪律“十个严禁”:一是严禁结党营私;二是严禁拉票贿选;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四是严禁跑官要官;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八是严禁跑风漏气;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十是严禁干扰换届。

  10.脱贫攻坚“四个不摘”:指贫困县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11.“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三会”是指发生典型案件的地区、部门、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两书”是指由纪检监察机关向发案单位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忏悔书》;“两报告”是指案件办结后,由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的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情况通报。

  12.“三不为”干部:指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的问题。

  13.“三个区分开来”:指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4.“双查双述双报告”制度:“双查”即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双述”即县(市)区和乡镇(街道)、部门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分别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双报告”即各级党组织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15.“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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